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东方电气(布尔津)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
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5.000000 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5.000000 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8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海泰重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2.500000 万元,质量: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侯晓坤二级建造师,
豫 241181836081;
中标候选人(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文辉无;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泰重工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帅职称证,C0502607140012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泰重工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5.11;
中标候选人(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3.61;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泰重工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0.69;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 701 号、702 号,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2883119888
2、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4)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5)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
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超过异议期限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的;
(4)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
定时间内提供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
正常进行。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 350 号
联 系 人:陈帅
电 话:185044150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龙桥路 6 号 132 栋 7 楼
联 系 人: 余老师
电 话: 028—831198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