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根据陈华申请,经审核有关材料,依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贵政办通〔2022〕20号)、《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我局拟将位于平南县丹竹镇正街,面积为205.27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北至林荣有宅;东南至街道;西南至吴志霜宅;西北至水沟,均以自墙为界的土地确定为国有土地,并将其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给陈华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的土地权属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或丹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南县丹竹镇长安街215号,联系电话:0775—*******)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给予陈华使用的土地办理使用权属确定并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附件:宗地图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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