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大、小竹山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海岛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和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大、小竹山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海岛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和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HQZC[2024]029
二、项目名称:龙门港—沙井岛综合整治修复工程大、小竹山岛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
项目海岛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和评估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绿恒海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与湖南路交汇处东南角
金癸花园C8-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海岛开发利用申请书、具体方案、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及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1)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书
(2)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及评估
(3)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及评估。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文(组长)、欧素芬、施建佳(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他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钦政办〔2013〕161号)”计费依据计取。
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606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钦州市钦南区扬帆大道2号恒祥豪苑7号楼9层
联系人: 梁业洪
联系方式: 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江南队小江社区安置点18号
联系人:石林萍联系方式:077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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