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一项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2.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可重复。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各自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5.2近三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5.3提供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单位(牵头人)公章。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1要求,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2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