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肥西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审计组自2024年8月15日至12月20日,对肥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组织实施的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县工信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肥西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提升我县工业园区亩均绩效水平,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皖政〔2022〕54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秘〔2021〕79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合政〔2022〕10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肥西县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计划自2022年起,分三年滚动推进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实现园区提档升级,推动产业能级提升。
依据县工信局提供材料,2022-2023年,两年期间签约(签订收回补偿协议)园区升级项目共79个,截至2024年7月31日(本次审计前),累计完成资产移交(即实质收回)59个,其中2022年签约项目20个,2023年签约项目39个。上述59个资产移交项目为本次专项审计调查的重点。
(一)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肥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西县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政办秘〔2023〕5号),明确了园区升级依法依规、规划引领、分类处置的基本原则;成立了肥西县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在县工信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1人会同乡镇(园区)抽调4人组建了肥西县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目标任务、调查认定、法务合同、联合执法、任务督办、舆情引导等6个工作组,由相关职能单位安排专人牵头,负责县专班传达的各类任务;建立包联机制,对重点乡镇(园区)分别由一位县领导包联指导;制定了2023年度3350亩总任务目标和肥西经开区等11个乡镇(园区)任务目标。
2023年2月,县自规局选取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作为2023年肥西县园区升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并摇号确认了各乡镇(园区)可委托进行园区升级拟收回项目资产评估的服务公司。
2023年4月,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新华主持召开全县园区升级工作调度会议,会议确定,县自规局完善《评估共性问题指导意见》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明确了一系列重要内容,包括:项目委托评估函由属地基层政府与拟收回企业共同盖章委托;代征地补偿按原使用时缴纳的价款,属于市政公用部分的,按原缴纳价款退还,并按每年5%的利率予以补偿,有偿划拨土地按照原有偿划拨价予以补偿且不低于10万/亩;制作一、二、三级区域土地评估基准价一张图,一级区域不高于35万元/亩、二级区域不高于21万元/亩、三级区域不高于16万元/亩,实际收回企业土地评估价格由县自规局结合原出让价格与一、二、三级区域土地评估基准价把关后报园区升级会议研究。
2023年6月,2023年第24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了县工信局关于《肥西县工业土地收回价格补偿指导办法(试行)》起草情况,原则同意汇报意见。指导办法规定:“按期搬迁奖励。对土地产权人积极配合,签订土地收回协议和产证注销并完成资产移交的,给予最高每亩10万元奖励。其中,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进场评估的给予最高每亩2万元奖励,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估1个月内)签订土地收回协议的给予最高每亩3万元奖励,按期配合完成产证注销和资产移交的给予最高每亩5万元奖励。特殊项目的奖励标准一事一议。”
(二)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收回土地基本情况
2023年度园区升级59个资产移交项目,共收回土地150.69万平方米,合2260.38亩。其中,收回有产证土地使用权面积138.68万平方米,合2080.28亩;收回无产证土地使用权面积3.56万平方米,合53.64亩;收回代征地面积8.43万平方米,合126.46亩。
(三)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2023年度园区升级59个资产移交项目,协议补偿金额总计20.42亿元,亩均成本90.34万元/亩;截至2024年10月31日,已支付19.89亿元,其中,2022年度共支付4.39亿元,2023年度共支付11.15亿元,2024年度共支付4.35亿元;待支付金额合计0.99亿元(协议补偿总金额扣减已支付总金额,部分项目依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四)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效益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2023年园区升级59个资产移交项目,有19个已完成收回土地再出让,1个完成部分土地再出让;出让面积合计56.62万平方米,合849.26亩;土地出让金收入合计19.43亿元,附属物出让收入合计2.25亿元,附属物残值收入合计0.083亿元;扣减该20个项目收回总成本(依据收回协议及实际调整后应补偿总金额)8.28亿元,收回土地再出让效益合计13.45亿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肥西县2023年度园区升级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积极,有效推动了工业园区土地资源盘活和亩均绩效提升。政策落实方面,明确了任务目标,细化了补偿标准,收回企业及收回方案通过县级以上会议集体研究,并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了土地收回和再利用。资金管理方面,大部分补偿款已按时支付,收回再利用的土地出让金及附属物出让收入可观,再出让效益显著。园区升级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我县全面树立了浓厚的“亩均论英雄”改革氛围。根据2021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年市、县两级亩均效益评价结果(2022-2024年实施),我县参评工业用地亩均税收由9.5万元增长至19.3万元、实现翻倍,其中规上工业亩均税收由16.2万元增长至28.7万元、两年复合增长率达33%。2023年,我县园区升级工作两次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荣登2023年县(市、区)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效益榜单全省第三名、2024年安徽省“亩均效益领跑者”榜单全省第二名。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资产评估评审、补偿标准执行、补偿资金兑现、项目流程及档案管理、收回再利用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资产评估、评审方面
1、部分项目评审报告出具时间迟于评审结果通知出具时间。审计抽查发现,紫蓬镇项目——合肥三冠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财政评审中心出具评审结果通知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该评审结果通知的附件:安徽中永联邦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审核报告》(皖中永联邦评审字(2023)第206号),出具的日期为2023年9月25日,时间在通知文件之后。
2、部分项目未经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结果出具,签约确定并实际支付补偿款。审计抽查发现,经开区项目——合肥强力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签订收回补偿协议,2024年7月已支付完毕全部补偿价款;经开区项目——合肥华晟暖通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签订收回补偿协议,2024年1月已支付完毕全部补偿价款;该两项目的评审结果通知经审计询问后于2024年11月6日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
3、部分项目资产审核报告金额错误未及时更正归档。审计抽查发现,上派镇项目——合肥市新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审报告中,机器设备评估审核表中20项设备合计金额计算有误。审计期间经相关单位补充资料并解释,确认为评审报告编写时遗漏其余20项设备明细,合计金额无误,县评审中心及第三方公司存档的评审报告均已更正。
(二)补偿标准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补偿协议约定代征地返还金额无依据。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协议给付一定金额代征地补偿,未能提供原投资协议及代征地缴费记录等依据,如经开区项目——合肥乐港电器有限公司,协议中含代征地补偿99.10万元,原投资协议约定代征地17.52亩,每亩3万元,未能提供原代征地缴费凭证;经开区项目——合肥新航工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协议中含代征地补偿45.09万元,未能提供原投资协议及缴费凭证,经审计核查,企业已提供未缴纳代征地费用证明,协议中返还代征地金额45.09万元应从补偿款尾款中扣除。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期间,该项目已扣除代征地金额后支付尾款完毕,完成整改。
2、部分项目资产评审外补偿依据不足,程序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经开区项目——安徽青松冷链有限公司和中微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收回方案未能提供报县级会议审议记录,该企业土地收回方案中,资产评审外补偿金额2260.03万元,含土地使用权补偿1700.99万元,计算依据为收回土地面积139.4256亩按照原出让价12.2万元每亩退回,另含基坑支护审计金额79.04万元、企业民事判决金额480万元,依据不足,且未报经县级会议同意。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期间补充材料说明了补偿依据,基坑支护审计金额79.04万元、企业民事判决金额480万元实际为企业施工前的土方工程补偿,因该项目收回时间较早,程序未规范。
(三)补偿资金兑现方面
1、多数项目补偿款支付管理混乱,对实际支付情况不明。审计期间,多数项目补偿款支付凭证或记录不能及时提供,对补偿款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进度、待付金额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如:上派镇项目——合肥市新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由肥西大桃花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3月支付的2笔补偿款合计1920.65万元的数据材料直至2024年11月4日提供;桃花镇项目——安徽省德莱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由桃花镇政府2022年11月、12月支付的2笔补偿款合计1059.40万元的数据材料直至2024年11月22日提供。
2、部分项目由乡镇向平台公司出具委托代付协议,而实际支付补偿款非受委托方。审计抽查发现,紫蓬镇项目——合肥鸿雁木业有限公司,代付协议约定由紫蓬镇人民政府委托肥西工投战公司支付补偿款,实际由肥西产城投资控股公司支付,未能提供相关手续。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补充相关材料并说明手续的合规性,将相关材料归档入项目档案,完成整改。
3、将补偿款支付给非收回土地协议签定企业。审计抽查发现,紫蓬镇项目——合肥鸿雁木业有限公司,协议签订企业为合肥鸿雁木业有限公司,实际补偿款支付给合肥森申木业有限公司。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补充相关材料并说明手续的合规性,将相关材料归档入项目档案,完成整改。
(四)项目流程及档案管理方面
1、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项目档案缺少关键资料。审计发现,园区升级工作相关台账管理不够完善,导致资料不能及时提供或报送数据错漏。审计期间,桃花镇项目——合肥宁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土地证注销证明及房产证注销证明;桃花镇项目——安徽万嘉服饰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利注销证明的土地证号与土地权证不一致;紫蓬镇项目——合肥鸿雁木业有限公司,未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桃花镇项目——合肥金乡精密管,未提供资产评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补充相关材料,完成整改。
2、资产移接材料不完整,程序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未进行资产移接,如紫蓬镇项目——合肥三冠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等;部分项目资产移接表中标注“明细见附件”,而未附移交资产明细,如高店镇项目——合肥新桥制衣有限公司等;部分项目资产移交表所附资产明细仅为评估报告相关页复印件,无现场确认记录,无签章,无法确认资产移接实际情况,如上派镇项目——肥西县鸿腾羽绒有限公司等。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各项目在资产移接过程中,未统一规范现场确认拍照记录核对等程序,相关资料台账不完善。
3、部分项目上报收回代征地、空地面积无依据。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上报收回代征地面积,未能提供原出让协议和代征地缴费记录等依据,如:经开区项目——合肥新航工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上报收回代征地面积15.03亩,经开区项目——合肥辉耀机械有限公司上报收回代征地面积18.8亩,有依据面积为18.4亩,剩余0.4亩无依据;部分项目上报收回空地面积,未能提供测绘图等依据,如:桃花镇项目——健峰纸管厂及周边地块,上报收回周边空地面积59.27亩,未能提供测绘图等面积依据。
(五)收回再利用效益方面
1、较多项目收回后闲置无效益。依据提供资料,截至2024年10月末,2023年园区升级59个资产移交项目中,有19个已完成收回土地再出让,1个完成部分土地再出让;其余39个项目收回地块处于闲置状态。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补充相关材料说明,截至2024年10月末,已出租项目地块5个,年租金收益合计2019.5万元。
2、部分项目收回成本高,收回后闲置或再出让造成一定损失。审计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收回成本较高,如桃花镇项目——安徽省雀翎电器有限公司收回亩均成本326.45万元/亩,桃花镇项目——安徽万嘉服饰有限公司收回亩均成本231.80万元/亩,经开区项目——合肥市天主教爱国会收回亩均成本166.62万元/亩,上述地块收回后闲置;经开区项目——舒尔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收回亩均成本78.69万元/亩,收回后再出让效益为-139.19万元;花岗镇项目——合肥润东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收回亩均成本167.47万元/亩,收回后再出让效益为-91.22万元;紫蓬镇项目——合肥三冠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收回亩均成本79.51万元/亩,收回后再出让效益为-469.67万元。
3、少数项目将高价值的附属物拆除,存在资源浪费。审计抽查发现,经开区项目——安徽万宝家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地上附属物经评审确定补偿金额为6409.83万元,含4栋2011年建成的钢结构车间和钢混结构多层建筑物,收回后全部拆除,净残值为60.99万元,以净地挂牌出让,存在资源浪费,损失金额6348.84万元,该项目收回再出让效益为-6633.78万元。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规范资产评估程序,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客观
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建议严格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客观公正开展资产评估,为谈判签约补偿金额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资产评估的必要性意义。应加强对评估报告的审核与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合理、公允,充分发挥评审把关作用。同时,严格评估机构选定标准,定期更换评估机构库,引入竞争机制,以避免因长期合作导致的独立性受损问题,从而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客观。
(二)明确补偿范围和标准,减少争议与纠纷
建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升级政策要求,明确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范围、补偿标准与计算方式,制定更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补偿细则,减少因标准模糊引发的争议与纠纷,提升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强化补偿款支付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准确
建议建立清晰、准确的支付台账,明晰各项目由财政资金和平台公司“亩均贷”资金的承担额度,规范委托代付流程,避免支付混乱,明确各类资金的应付、实付情况,杜绝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现象。同时,应结合实际合理合法签订补偿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进度支付补偿款,确保支付方式的合规性和一致性,防范政府违约风险。此外,还应强化资金发放审核环节,确保资金发放金额、进度、方式等与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结果一致。
(四)完善项目流程及档案管理,提升工作效率
建议进一步细化园区升级工作流程规范并严格执行,优化资产移接程序,确保资产移交规范有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台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核对项目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提供和数据的准确无误。对于缺失或错漏的资料,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对于关键资料和重要文件,要进行妥善保管和备份,以防止资料丢失或损坏,确保项目资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五)优化再利用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建议对收回土地及附属物再利用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建立土地及附属物再利用进度跟踪机制,明确责任部门与时间节点,对闲置未利用的土地及附属物进行专项清理与督促,因地制宜对优质附属物进行分散或整体出租,加快再利用进程。同时,注重提高再利用项目的整体品质与效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产业升级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附件: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情况表
肥西县审计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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