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屯镇生产垃圾晾晒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芦屯镇生产垃圾晾晒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芦屯镇生产垃圾晾晒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鲅鱼圈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16: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英、李艳华、邹坤
总成交金额 ¥3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刚
项目联系电话 139*****225
采购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穆科长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兴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东街4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 刚 0417-*******-803

一、项目编号:LNXS*******(招标文件编号:LNXS*******

二、项目名称:芦屯镇生产垃圾晾晒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志宇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小区12号楼东13号门市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3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辽宁志宇实业有限公司 芦屯镇生产垃圾晾晒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工程) 芦屯镇生产垃圾晾晒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工程,包含四台子村、小河子村、官屯村、汝儿姑村、范屯村、小望海村6个村的生产垃圾晾晒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英、李艳华、邹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向采购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82.4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        

联系方式:穆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兴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平安东街46-8号            

联系方式:吴 刚 0417-*******-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刚

电 话:  139*****2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建筑垃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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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兴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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