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蓬莱路金陵路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公告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蓬莱路金陵路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120251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蓬莱路金陵路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24**********-********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蓬莱路金陵路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9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华(女)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701号1701室
联系方式:0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蓬莱路金陵路及下属部分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为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本级)提供物业服务,包含安保服务、保洁服务、日常管理服务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等方面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服务要求:1)依据采购方的需求,设立物业管理处,组建服务团队,设岗排班配人。
2)安排专人负责电话接线和派单,接报情况后,3分钟到现场,处理问题不推诿,不拖延;各类服务相互协调;人员调派和作业时间安排不得违反劳动法和行政部门的资质规定。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 制订文物建筑及历史风貌的日常保护方案, 落实《黄浦区加强历史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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