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务中心12-15租金、物业费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商务中心12-15租金、物业费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商务中心12-15租金、物业费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MU-2024DY918
二、项目名称:商务中心12-15租金、物业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温州国大投资有限公司 | 温州国大广场11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商务中心12-15租金、物业费 | 商务中心12-15租金、物业费 | 租赁茶山高教园区商务中心大厦12-15楼(温州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科教中心)。 | 服务要求具体以协商文件为准。 | 1年 | 服务标准具体以协商文件为准。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旭,秦雷霆,钱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我院精神卫生科教中心位于茶山高教园区商务中心大厦12楼至 15楼,包括学院教师办公和教学场所、脑科学研究中心、心理咨询与 治疗中心、脑科学展馆等功能区域,共计面积4281.66平米。经过学 院几年的建设、已配备较为完善的教学实验仪器和办公桌椅设备,教 学与实验使用运行步入正轨。温州国大投资有限公司是商务中心大厦 物业管理公司,同时也是这四层楼的业主,2025年度学院需向温州国 大投资有限公司缴纳房租*******元(每平方米35元/月)、物业费******.84元(每平方米2元/月),共计*******元。鉴于教学实验场所建设延续性的需求,学院无法另外选择场所租用,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左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正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1幢(商务楼)15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晓斌、刘慧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81、158*****848
质疑联系人:马佳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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