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烟用大型农机购置项目合同公告
新宁县烟用大型农机购置项目合同公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新宁县烟叶生产管理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新宁县荣昌农机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烟用大型农机购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16】000704
(3)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 |
1 | 大型翻耕机 | 台 | 10 | 雷沃M704-BA |
2 | 起垄机 | 台 | 10 | 连发1GZN-135V1 |
3 | 铧犁机 | 台 | 10 | 馆陶1L-425 |
(4)质量三包按国家三包法有关规定三包。
(5)技术规格、参数按新宁财采计【2016】000704采购需求第四项第二条执行。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76800.00元(翻耕机:87000元/台,起垄机:5500元/台,铧犁机:5180元/台。)
大写:人民币玖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付款:
1、县农机补贴大型翻耕机M704-BA每台补贴22600元,十台补贴226000元,起垄机补贴1000元/台,十台补贴10000元,共计补贴23.6万元,由乙方与新宁县农机局按规定自行结算,如遇矛盾,甲方应予协调。
2、县农业局“三项补贴”适度规模经营,每台大型翻耕机福田雷沃M704-BA奖励4万元10台共计40万元,由乙方与新宁县农业局按规定自行结算,如遇矛盾,甲方应予协调。
3、剩余部分34.08万元由甲方负责,待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报账付款95%给乙方。留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将质保金全部付清。
4、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5万元履约担保金,待乙方2016年12月18日前交付货物后甲方全额退还。
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 份,采购人执两 份,供应商执一 份,监管部门一份,代理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监管部门:(公章)
经办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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