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赣1125破4号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1赣1125破4号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江西观山月葛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山月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以线下表决+邮寄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对(2021)盛民破管字第3-81号《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表决。会上,管理人在横峰县税务局监督下、横峰县人民法院的见证下进行表决结果统计,现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在江西观山月葛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同意票有:22 张,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81.48%,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56.60%。

不同意票有:4张,不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14.81%,代表的债权金额为*********.6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43.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综上,(2021)盛民破管字第3-81号《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感谢各位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管理人将继续依法开展工作。

江西观山月葛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附件
(全)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材料.pdf 下载
,江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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