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结果公示/
莒南县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结果公示/
为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受、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的规定,县民政局、县发改局组织实施了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工作。
一、收费标准核定
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民政局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人均可支配收入、服务成本、政策扶持、市场供需、运营合理利润、消费者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成本调查基础上,按照普惠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养老机构座谈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莒南县普惠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二年)。
二、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
根据《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规定,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需按照申报、审核、定价、公示、签署承诺书、报备六项程序依次进行,目前申报、审核、定价均已完成,莒南荣军医养中心、莒南县路镇荣军养老院(个人独资)、莒南县坊前荣军养老院(个人独资)、山东天惠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惠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团林分公司、山东天惠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坪上分公司、莒南福康养老中心、山东天惠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洙边分公司、莒南县恒德颐养中心、莒南县恒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莲子分公司、莒南县恒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文疃分公司山东天惠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朱芦分公司12家养老机构进行了申报,经莒南县民政局审核,12家养老机构均符合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条件:依法登记备案、服务质量良好、财务管理规范、收费标准合理。
现将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具体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认定为普惠性养老机构,纳入县普惠性养老机构目录。
附件:1.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
2.具体收费标准
莒南县民政局
2025年1月3日
标签: 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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