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技气化站安全现状评价中标公告
材料科技气化站安全现状评价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241*****18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1 14: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1 14:00 |
一、交货地址: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技术服务工作的自主和公正,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为乙方到现场开展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相关工作便利条件以及作业现场应有的劳动保护条件。
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开展安全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可靠和及时,否则由此产生的技术服务工作错误或延期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选派专人负责配合评价组的工作,陪同评价组进行初访、现场考察、检查、核查、回访等的相关工作,及时交换意见,并在评价组工作记录及文件上签字。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评价组提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
5、项目需要专家评审时,甲方应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工作。
6、需要评审的项目甲方应根据评审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如果因甲方不及时整改导致乙方不能按期提交最终评价报告,乙方不承担责任。
7、在《安全评价报告》有效期内甲方不应随意更改项目的各项安全条件,如有必要更改,甲方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原评价报告自动失效,如需重新进行评价或对报告进行重新修改,甲方应相应增加评价费用或重新委托。
8、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评价工作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费,不得要求乙方以保证评价报告给出合格结论作为支付费用的前提条件。
9、甲方必须做好乙方安全评价报告书等有关文件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人员提供。
乙方责任与义务
1、应在甲方提供的资料齐全后,依据合同约定的评价目标、内容及范围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等不符合评价要求,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补充、更改或完善。逾期未通知的,视为甲方已提供完整资料。
2、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3、项目需要进行评审时,应配合甲方做好评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项目评审后,乙方应根据评审意见和甲方整改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安全评价报告。
4、保守甲方商业及技术秘密,不得将甲方技术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是永久。
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份数出具报告,若甲方要增加报告份数,则需另外支付费用。
1、评价内容为材料科技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尾砂加气混凝土板材(砌块)及2.4亿块尾砂灰砂砖项目附属LNG气化站工程(四级重大危险源)现状安全评价
2、本次安全评价为安全验收评价后首次现状评价。
3、气化站相关图纸、资料请来电获取
4、报价为包干价,包含咨询服务费、差旅费、印刷费、评审费、专家费等费用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六、报名要求:具备安全评价资质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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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标签: 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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