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1则案例入选全市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响水法院1则案例入选全市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近日,盐城中院发布全市法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响水法院1则案例入选。

新某建设公司与周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

  【基本案情】某股份有限公司将食品加工项目—辅料库及办公楼等建设承包给新某建设公司、连云港广某公司。2020年11月,新某建设公司将上述工程中的架子工程分包给周某某,连云港广某公司将其承包的1#清真车间、2#主车间脚手架工程分包给周某某。2020年11月16日,出租方(甲方)某钢管租赁服务部与承租方(乙方)新某建设公司、担保方周某某等人签订了《租赁合同》。

  2021年9月8日,周某某起诉连云港广某公司,主张该公司给付劳务费及利息。响水法院判决支持了周某某诉讼请求。2022年5月17日,新某建设公司起诉周某某,要求支付租金、扣件损失及代付的清理钢管、扣件人工费等,该院判决支持新某建设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后新某建设公司又起诉周某某,要求支付后续代付的清理钢管、扣件人工费,该案为(2023)苏0921民初4030号案件。

  【裁判结果】响水法院在审理(2023)苏0921民初4030号案件过程中,因前述两案均已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联动化解周某某、新某建设公司、连云港广某公司之间的“三角债”,经过多次多方沟通协调,最终三方就3个案件一揽子达成了和解协议,新某建设公司主动放弃在(2023)苏0921民初4030号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并向法院撤回起诉,周某某差欠新某建设公司的款项由连云港广某公司直接向新某建设公司履行。

  【典型意义】本案通过审理法官和执行法官联动,有效促成当事人之间实现“三角债”的及时清偿,达到以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良好效果,有效防止“程序空转”,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