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平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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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09:4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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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陈雄信的申请,经审核有关材料,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化解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平政通〔2024〕2号)文件规定,我局拟将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杏花畲232号,面积为59.40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南至水沟;西南至张燕玲宅地;西北至街道;东北至街道,均以自墙为界的土地确定为国有土地,并将其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给陈雄信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26日)持合法的土地权属材料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或平南街道办事处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环城路1686号,联系电话:0775-*******)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给予陈雄信使用的土地办理使用权属确定并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附件:宗地图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确权登记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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