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善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关于永善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永善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1月12日至12月5日,对永善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构改革后合并至永善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我局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审计报告》(永审报〔2024〕12号),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结合实际立行立改,认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价值******元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2月在办公楼功能完善改造提升项目中,购置一套价值******元的会议显示屏及音箱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账。2024年6月并入县农业农村局时,将以上设备搬入县农业农村局使用。截至2024年12月,该设备仍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单位于2024年12月7日将该固定资产登记到资产系统中,并同步作了账务处理。
(二)资金归集后账户未及时撤销,截至2024年11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仍未将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前的5个账户(资金已全部归集转入县农业农村局账户)撤销。
整改情况:已整改。截至2024年12月21日,未撤销的5个账户已到开户银行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永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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