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运输配套用车中标结果
垃圾运输配套用车中标结果
受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委托,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垃圾运输配套用车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6】NXCCJZ505
项目名称:垃圾运输配套用车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6年12月02日
定标日期:2016年12月07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城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2中诺工业楼第五层508、510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玖万壹仟贰佰陆拾元(¥49.126000)万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垃圾运输配套用车(不锈钢电动三轮保洁车),具体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评审专家名单:徐海枝、金海鹰、郑志民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许英生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13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标签: 用车 垃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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