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结果公告

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结果公告

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09 16:55:11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编号:JF2024(SZ)WZ0129

二、项目名称: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演演出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B座5层33,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

服务类(中演演出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艺术表演场馆服务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演出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包括自营演出、公益惠民演出、租场演出等)、日常事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场地及设备设施使用管理、设备设施及各类器材维护保养、能源管理、安保管理、安全管理、应急事件处置等。1.总体要求委托运营管理期间,全力打造著名文化品牌,提升佛山文化艺术氛围,打造佛山文化艺术高地,促进佛山文化消费市场良性发展,助力佛山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所有演出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相关指标要求2.1 演出包括自营演出、公益惠民演出、租场演出三类(租场演出原则上仅限于舞台艺术类,非舞台艺术类租场需报甲方批准)。(1)大剧场:每年演出不少于76场,其中每年公益惠民演出不少于8场,公益惠民演出每场演出最高票价不得超过100元(不含);前述演出场次中A类演出占总场次的40%或以上,B类演出占总场次的30%或以上,C类演出不超过总场次的30%(含);年平均上座率不低于70%。(2)小剧场:每年演出不少于36场,不划分演出类别。(3)租场演出不纳入年度演出场次考核。因不可抗力(如战争、暴乱,地震、瘟疫或其他灾害气候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相关指标要求的,乙方应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报甲方,甲方有权对所述情形进行判定及做出考核评分。2.2 在不影响剧院正常演出安排的情况下,应积极支持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等安排的相关演出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场地费用优惠,并每年提供20天场地由甲方安排使用,甲方有权自行选择使用场地的日期,乙方需予配合且不得另行收取费用。2.3接待甲方安排的文化交流等事务性或特定参观访问且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2.4 定期举办市民免费开放日活动和普及性艺术讲座类活动,每年不少于20场(含)。2.5 协同打造舞台艺术剧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共同组建艺术表演团队,协助佛山本土文化艺术作品走出去。2.6具有打造原创剧目的能力。2.7.结合本项目实际,具有提供相关增值服务的能力。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3.演出档次的界定剧院的演出档次分为A、B、C三类。3.1 A类演出(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之一):(1)世界各国演出团体名称中带有国家、皇家、首都城市名称、广播字样的演出团体演出的剧目;(2)在国际艺术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国内外演出团体演出的剧目;(3)国内演出团体中直属国家文旅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及带有中国、中央字样的艺术团体演出的其代表剧目;(4)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佳精品或重点资助剧目、获文旅部“文华大奖”的节目、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特等奖或优秀作品奖(戏剧)的剧目;(5)获国际专业艺术比赛大奖或国家授予荣誉称号的艺术家为主演的剧(节)目;(6)国内艺术院团获得中宣部、国家文旅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各单项舞台艺术最高奖项的演出剧目;(7)国际著名艺术节的乐团、合唱团、舞蹈团的演出剧目;(8)单场演出成本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3.2 B类演出(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之一):(1)省级行政区所属的艺术院团演出;(2)以著名古典艺术家命名的国外艺术团体演出的剧目;(3)国外艺术团体名称中带有青年字样或冠以洲际名称的艺术团体;(4)其他城市艺术院团中有地方特色的以及获得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或省文联主办的省级以上舞台艺术专业评奖最高奖项的优秀剧(节)目的演出。3.3 C类演出:A、B类演出以外的演出。3.4 新创作排演的优秀剧(节)目及上述条款不能界定的其他特殊性质的剧(节)目,国际、国内著名表演艺术家的专场演出、以及中国戏曲各剧种代表性表演团体的优秀剧目由乙方和甲方协商界定。4.内部管理乙方应建立健全佛山大剧院的演出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甲方有权随时对用户需求书中提及的相关计划、制度等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零九个月委托运营管理期间,全力打造著名文化品牌,提升佛山文化艺术氛围,打造佛山文化艺术高地,促进佛山文化消费市场良性发展,助力佛山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所有演出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晶(采购人代表)、陈敏妮(采购人代表)、冯富棠、韩中谊、曹河广、冼淑莲、王晓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采用定额收费,金额为人民币*****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 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佛山大剧院委托运营管理):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演演出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通过53.8630.00 10.0093.8611
爱乐汇空间艺术(北京)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5711.00 10.0056.572
北京麦森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2.430.00 10.0042.433
深圳乐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5.860.00 10.0035.86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演艺中心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联系方式:0757-********-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0757-********-309

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管理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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