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004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  韶山路610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岳路10号联晟大厦601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学校保洁、绿化、宿管、维护维修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54
 合计金额小写: *******.54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贰万柒仟玖佰伍拾壹元伍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

项目概况: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于 1957 年,是长沙市一所颇具影响的全日制完全中学。2015 年学校与长沙市第一中学深度合作,强强联手,实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考试考核同步、师资互派交流的合作办学模式。学校现占地面积 *****.69 ㎡,建筑面积 *****.8 ㎡,绿化面积 7684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日常管理服务

1、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各项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2、日常服务完成率不低于 97%。

3、物业管理档案完整率不低于 97%。

4、日常对于师生的投诉需在 3 个工作日内答复。

5、每季度召开一次师生恳谈会,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并予以改进。

6、建立学校各类委托设备及房屋的台账资料,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到达95%以上,并每季度更新。

7、每学期进行两次服务项目内的师生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不得低于85%。

8、对物业其它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如:保洁培训,绿化培训等。

9、满足校方提出的合理需求。

(二)校舍及设施维护服务

1、校舍养护、维修、装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现象;是玻璃幕墙的,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现象;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2)楼宇内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吊顶等无破损;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共用部位门窗、灯具、开关等功能良好;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

(3)共用楼梯、天台、通道、卸货平台等处无堆放工业原料、 废料、杂物及违章占用等;天台隔热层无破损。

(4)根据校舍各种构、部件的合理使用年限,订立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5)根据校舍木结构、砖石结构、钢结构等不同的养护要求,制定防潮、防腐、防蚁蛀、防锈等定期保养、修缮计划。

(6)根据防台风、防汛、防梅雨、防冻、防治白蚁等需要,制定季节性预防养护计划。

(7)适时向学校提出油饰、粉刷、集中更换门窗等中修维护计划。

(8)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9)督促施工单位配备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10)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巡査,按规定进行动火管理。

(11)配合学校为装修施工提供供水、供电保障服务。

2、变配电系统

(1)配合学校做好高压电气设备检测工作,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的报告。

(2)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3)供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一次维修合格率不低于 99%。

(4)供电设备完好率 98%以上,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确保用电安全。

(5)配电间实行封闭管理,配备灭火器材。

(6)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限电、停电应有明确的审批权限,按规定要求通知使用单位(人)。

(7)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3、给排水系统

(1)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

(2)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曝气风机、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3)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校方。

(4)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5)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6)每学期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水箱应取得水质检测报告(学校承担清洗消毒费用及检测费用),并交校方审核。留存报告。

(7)各类下水管道疏通,学校提供工具,物业人员负责疏通。

4、升降系统

(1)负责监督检察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是否完备。

(2)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学校承担维修养护费)。

(3)确保升降电梯 24 小时正常运行,电梯运行平稳,乘座舒适,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

(4)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及时排除故障。

(5)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5、照明系统

(1)路灯、大堂、电梯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应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

(2)泛光照明灯具、大堂吊灯外观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完好,并保持 98%以上的亮灯率。

(3)公共电器柜电器设备,遇有故障,应及时处置,保证运行安全、正常。

6、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三)校园环境保洁服务

1、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1)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1 件。

(2)绿化内大件垃圾≤1 件。

(3)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2、教学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

要求:每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全天候保洁,每小时循环报结一次,先外之内。

标准:

(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3)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8)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9)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10)垃圾桶表面无污迹、无积灰。

(11)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1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13)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14)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

(15)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6)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17)室内空气无异味。

(18)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19)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20)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1)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22)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23)学校空调过滤网每年清洗两次。

3、垃圾分类与清运

(1)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

(2)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3)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

(4)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4、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四)校园绿化服务

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

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4、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

5、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五)学生公寓住宿服务

1、根据学校住宿分配方案提供迎新服务。

2、根据学校入住相关规定提供入住分配服务。

3、学生宿舍楼设专职宿管门岗,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负责楼内防火安全以及秩序维护及安全宣传教育。

5、做好假期同学集中住宿的相关服务及管理工作。

6、按学校要求组织学生自习或活动。

7、配合学校做好宿舍楼大、中修和计划性养护。

8、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统一退宿/个别退宿/换房服务。

9、负责宿舍楼内公共区域卫生工作。

10、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做到在管理中育人,服务中育人。

11、主动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协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12、对学生进行规范化管理,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3、每天按时清点人数,维持寝室纪律。

14、做好全校每日宿舍的消毒、熏艾条工作。

(六)司机服务

1、司机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2、上班时间内,按学校要求驾驶车辆。遵守校方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学校利益。

3、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车辆行驶时,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停车,严禁超速,超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开车。

5、爱护车辆,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保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6、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油费、维修费用等,一经发现,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由学校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扫把、抹布等),以及日常保洁用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肥料、药品和工具等。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项目经理 1 人,经理助理 1 人,维修工 3 人,保洁员 8 人,绿化工 1 人,宿管老师 6人,司机 1 人,共 21 人。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有全国物业管理经理证书,三年以上学校物业工作经验;助理一年以上物业相关工作经验;

维修工具有 2 年及以上物业维修工作经历,高压电工需持专业资格证上岗;

绿化工需具有 2 年及以上绿化养护工作经验;

宿管老师具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宿舍管理工作经验;

司机需具有驾驶证,3 年及以上驾龄。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由学校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扫把、抹布等),以及日常保洁用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肥料、药品和工具等。

4.其他要求

1、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2、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丢失:照价赔偿

3、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4、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

5、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6、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健康状况无传染疾病,仪容合格。

7、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我校名誉,和我校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8、物业管理用房与工作用水用电学校提供。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学校尽可能为物业员工提供生活便利。

9、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10、对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绩效考核要求:服务质量合格,不出现教学事故、安全事故、人口与计生事故、综合治理事故和其他事故,师生满意度不低于 85%(在低于 85%的满意率前提下向物管公司提出合理的物业服务书面整改要求,如物管公司在接收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后 1 个月内仍未作出任何整改举措并达不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可按违约处理)。

11、负责学校日常搬运工作,如遇学校重大活动,物业公司应加强物业管理,密切配合学校工作,学校酌情适当支付劳务费。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招投标成交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按季度进行支付,第二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按季度进行支付,第二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按季度进行支付,第二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按季度进行支付,第二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801**********)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2-01 —— 2026-01-31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长沙市韶山路 610 号)。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服务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服务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服务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验收。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组织方式、时间或条件、验收方式、程序、内容、验收标准、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事项。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负责整改到位,有关整改、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考核:
(1)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按价赔偿并按损失费 100%罚款。
(2)人数少于合同规定人数,则按合同规定的薪资比例扣除该人应发薪资的物业管理费。
(3)员工未按合同规定的,则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累计三次的则扣除该员工薪资的物业管理费。
(4)员工薪资待遇未按合同执行的,则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其整改到位,累计发现三次则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甚至终止合同。
(5)由总务处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和受理物业使用人投诉。凡属日常检查考核或其他部门投诉,确属物业管理委托单位未达到学校要求的,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2、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由满意度调查季度考核评分。
3、年度考核:
合同周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领导与总务处对物业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予以评分。检查成绩占年度考核 40%,季度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 60%。
“四考核”内容:日报告、周小结、月考核、年审签。
针对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日报告:每日物业服务工作内容以图文并茂形式通过微信在群里汇报;
周小结:对本周物业服务工作内容进行小结和下周物业服务工作开展进行计划;
月考核:每月考核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岗位人数、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维修维护、宿舍管理、文明礼仪等,主管校长考核审签后,总务处牵头汇总,并按合同约定安排支付。
合格标准:
综合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85 至 90 分为“合格”;85 分以下为“不合格”。若“合格”,总务处负责与物业公司负责人约谈,拟定方案,解决不足;若“不合格”,则后勤副校长与物业公司法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累计三次不合格则直接解除合同。综合得分 90 分(含),甲方全额支付物业费用,低于 90 分,与 90 分差额每分扣款 500 元。
长沙第二十一中学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细则

项目

考评内容

是否达标

保洁

1、校园内无暴露垃圾,道路干净整洁,无果皮、纸屑、废弃物及污水,绿化带内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

2、建筑物公共区域内门、窗干净,窗台板整洁,无灰尘,墙壁、天棚无积尘、蜘蛛网、污渍,无乱张贴乱悬挂。

3、卫生间无积水、痰迹、异味,便器无堵塞、污垢,各类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工具房干净整洁。

4、门、开关面板、消防器材箱(管)、宣传板及管道无灰尘、污渍、蜘蛛网,无乱贴乱挂宣传品及广告。

5、垃圾房、垃圾桶内垃圾清运及时,垃圾房干净整洁,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6、楼内大厅、走廊、楼梯、踢脚线光洁,无垃圾、灰尘、污渍,砖缝无积垢。

7、按时开关各类会议室,并保证室内干净、整洁和开水供应。

8、电梯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

9、窗轨干净、可擦玻璃保持干净明亮。

10、吸顶灯每年至少清洗一次以上,并做好相关记录。

11、走廊、楼道、校园路灯等灯具表面无灰尘、蜘蛛网。

维修

1、按时巡视服务区域,对公共设施的损坏及时维修,未能及时维修的要有上报记录,并存档。

2、对校园内报修内容按承诺制度执行,未能及时维修的要有上报记录,并存档。

3、做好设备房(配电房、强、弱电井,水泵房,集水井等)的巡视工作,并将相关巡视记录存档。

4、掌握楼内主要电源及设备的开关位置和使用方法。

5、维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维修现场。

6、报修本上维修结果填写规范。

公寓

1、每天做好学生宿舍卫生、维修检查,并及时反馈。

2、学生就寝后纪律管理、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

3、及时关注住校生思想动态,有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绿化

1、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

2、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3、对盆栽植物及时修剪、养护,盆内无杂物。

4、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杂生水生植物。

5、草坪生长茂盛,无明显杂草,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6、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

7、加强病虫害的检查防治,并记录存档。

办公室管理

1、组织架构明确,分工明确,合理配备人员。

2、穿工作服、戴工号牌,整体形象干净、整洁,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报告制度》等)。

4、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抽烟、喝酒、睡觉、闲聊、玩手机电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5、工作态度端正,能积极主动配合、执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6、办公用品、保洁用品、维修材料等管理规范(出入库有记录、摆放整齐等)。

7、建立各类台帐、记录齐全,填写规范。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双方协商处理。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因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为员工购买保险,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5、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8、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9、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10、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4、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风险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风险承担条款提交承诺书)
(一)采购人和学校将对物业服务人员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二)物业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中标人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负责协调也不承担责任。
(四)中标人在物业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中标人从业人员侵害学生权益的,一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部通报,依照合同落实相应违约处理措施;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查处。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签定合同为第一年。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龚玉刚 法定代理人: 黄长
委托代理人: 沈宁 委托代理人: 谢伟

附件列表
  1. 分项价格表(二十一中).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