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真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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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职业学院清真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X﹝招采﹞2024-4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1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临沧职业学院清真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云南云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费率:10%,质量:/,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云南回飨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费率:11%,质量:/,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云南卓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费率:10%,质量:/,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云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建明/;
中标候选人(云南回飨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利仁/;
中标候选人(云南卓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润苹/;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云南云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
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
2022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
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
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热食)(或提
供中标后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的承诺函
);
7.2为尊重民族饮食习惯,投标人必须是清真餐饮服务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及厨师必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
的回族公民,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清真饮食特点,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投
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承诺书(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
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社保证明材料);
7.3投入人员:投标人拟派厨师要求身体健康,持有厨师证(中级及以上)和健
康证;服务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或提供中标后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
效的相应证书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派的全部服务人员必须与中标后实际到岗
人员一致,除招标人同意外不得更换(提供相关承诺书);
7.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每学年按学生人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
于100万元。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中标候选人(云南回飨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
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
2022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
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
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热食)(或提
供中标后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的承诺函
);
7.2为尊重民族饮食习惯,投标人必须是清真餐饮服务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及厨师必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
的回族公民,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清真饮食特点,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投
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承诺书(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
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社保证明材料);
7.3投入人员:投标人拟派厨师要求身体健康,持有厨师证(中级及以上)和健
康证;服务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或提供中标后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
效的相应证书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派的全部服务人员必须与中标后实际到岗
人员一致,除招标人同意外不得更换(提供相关承诺书);
7.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每学年按学生人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
于100万元。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中标候选人(云南卓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
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
2022年其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
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纳税证明材料);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费所属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会
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新公司,提供成立
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热食)(或提
供中标后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书的承诺函
);
7.2为尊重民族饮食习惯,投标人必须是清真餐饮服务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及厨师必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
的回族公民,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清真饮食特点,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投
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承诺书(投标截止时间前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
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具有的社保证明材料);
7.3投入人员:投标人拟派厨师要求身体健康,持有厨师证(中级及以上)和健
康证;服务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或提供中标后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
效的相应证书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派的全部服务人员必须与中标后实际到岗
人员一致,除招标人同意外不得更换(提供相关承诺书);
7.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每学年按学生人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保额不低
于100万元。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不是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云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云南回飨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云南卓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书面提出。
投诉联系人:王俊杰、杨燕飞
电话:15925418821、18895835262
三、其他
临沧职业学院清真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沧市多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新客运站内
联 系 人:尹俊青
电 话:150120552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临沧匠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信息产业园服务中心3号楼3F
联 系 人: 杨燕飞
电 话: 18895835262
电子邮件: 4929594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临沧职业学院清真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临沧职业学院清真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于2025年01月09日09时00分在临沧匠
心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鑫豪酒店)3楼会议室)召开
开标会议,随后进行评审。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推荐,经
招标人确认,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云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营业额的经营流水费率 10.00 %
得分:79.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回飨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营业额的经营流水费率11.00%
得分:57.4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卓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营业额的经营流水费率 10.00 %
得分:51.20分
公示期:1个工作日。
在此,衷心感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
特此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真食堂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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