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SA*******

二、项目名称: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4号幸福人家小区38幢713室

成交金额: *****.00元

综合评审得分:84.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1、名称: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宿州仲裁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包括办公楼屋面、墙面维修以及防火门安装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4、项目经理:刘云

5、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3071)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代理合同,金额:15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0901-090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7*****51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608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0901-0906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5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办公楼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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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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