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心PPP预中标结果

文体中心PPP预中标结果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高邮市汤庄镇文体中心PPP项目进行评审,对候选社会资本进行了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确定预中标人,现就本次采购的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11月21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高邮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

二、评审及确认谈判信息:

评审日期:2016-12-10 上午10:00

地点: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盂城路584号)会议室

评审小组:马荣生、李纪军、吴恩林、乔燕、刘永赞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日期:2016年12月14日下午2:30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高邮市汤庄镇纪委李风华、姚义平(采购人代表)、汤庄镇司法所高金洪、汤庄镇村建保服务中心倪道明、汤庄镇财政所沈德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马跃新等组成的工作组。

三、评审、确认谈判及预中标结果:

确认谈判备忘录内容:

(一)重点事项

1、中标方承建我市高邮市汤庄镇文体中心PPP项目之外,要积极考虑其他项目的合作。

2、中标方在10年合作期内,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凡被发现有挂靠、借用资质或转让行为的,政府方有权终止与中标方的合作。

(二)公司组建

1、中标方须在2016年12月底与政府方完成项目公司设立,包括合同签订、公司组建以及工商注册登记等。

2、项目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由中标方委派。

3、项目公司办公场所由政府方无偿提供。

(三)资金使用

项目建设优先使用注册资本金,融资额度依据项目建设付款需要,不应出现大量资金闲置情形。

(四)项目建设

1、项目建设内容可依据政府方需求进行调整,项目建设方案、投资额须通过政府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及政府投资评审。

2、各子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所有项目必须经过投资评审环节。中标方可自主承建的项目,报价参考三年内已实施的同类报价并低于市场平均价,价格难以审定的,参照同类项目的招标下浮率合理确定投资额。

3、中标方不能自行承建的项目及附属工程,由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建设方。

确定的预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扬州市长辉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李典兴丰路5号

法定代表人:韦来荣

预中标报价:

结算让利幅度
5%

年资本金回报率
7%

本项目工程投资额为
1227.8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报价为
1166.448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高邮市汤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义平
联系电话:139*****007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网址:www.gyzfcg.gov.cn
特此公告。

本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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