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下角祝屋一巷3号之一103房结果公示

惠州市下角祝屋一巷3号之一103房结果公示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下角祝屋一巷3号之一103房转让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147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336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1月03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34.2593 竞买保证金(万元): 2.5
报价幅度(万元): 0.2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5/1/3 10:00:00
成交候选人: 陈冬梅 成交价: 34.2593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就我司拟在贵中心公开挂牌的惠州市下角祝屋一巷3号之一103房房地产项目不动产(下称“交易标的”)的有关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如下: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交易标的为宗地坐落于惠州市下角祝屋一巷3号之一103房,建筑面积:68.11平方米(大写:陆拾捌点壹壹平方米)。本次交易价格含建筑物价值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配套设施价值。本项目最终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备注:上述信息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权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人为惠州市园林公司。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国家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交易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需缴纳竞价保证金2.5万元,若无违规竞价行为,竞价成交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于交易标的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每次加价定为0.2万元。

五、竞价成交后的付款方式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规定的期限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缴清成交款。不按规定期限办理成交手续或签订《项目成交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别说明

1、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交易标的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我司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交易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我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或撤回交易。

4、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出让方和受让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自承担各自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由出让方承担。

5、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范本)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6、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为买受人之日起,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及负责。

7、项目限时竞价结束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先自行汇款成交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汇款后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备案,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产权交易鉴证书》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交易标的自买受人应当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者成交人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8、如有未披露行为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七、声明

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说明,保证清楚理解本说明全部内容的正确含义,知晓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实际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买人对本说明全部内容进行了正确解读及确认。我司对本说明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转让合同、产权成交款收款账户、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九、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惠州市园林公司),委托方联系人:赵生,电话:135*****671(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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