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中标公告
新化县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中标公告
新化县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2024]0135
委托代理编号:HHCT-LD-*****
项目名称:新化县2023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00元
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7日
二、更正内容
评标情况: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评审结果 |
1 | 湖南木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00 | 94.57 | 第一名 |
2 | 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 | *******.00 | 90.34 | 第二名 |
3 | 湖南乐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0 | 90.15 | 第三名 |
现更正为: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评审结果 |
1 | 湖南木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00 | 94.57 | 第一名 |
2 | 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 | *******.00 | 90.34 | 第二名 |
3 | 湖南乐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0 | 90.15 | 第三名 |
4 | 湖南盛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 | 87.20 | 第四名 |
5 | 湖南优发建设有限公司 | *******.00 | 77.68 | 第五名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本更正公告为中标结果公告的组成部分,中标结果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化县林业局
(2)地 址:新化县上梅东路
(3)联系人:方先生
(4)邮编:******
(5)电话:152*****22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228号4楼
(3)联系人:刘女士
(4)邮编:******
(5)电话:180*****123
(6)电子邮箱:**********@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联系人:金润软件
(3)电子邮箱:**********@qq.com
标签: 省级生态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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