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5年西安市碑林区城北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5年西安市碑林区城北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雁塔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和际A座
联系方式:186*****80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因我局负责组织实施2025年西安市碑林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现需开展2025年西安市碑林区城北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776,580.00 | ¥776,580.00 | 1.监理单位应成立专业项目监理机构负责项目监理实施工作,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能力、设备等配置满足项目需要; 3.供应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服务质量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约定的监理期间同时承担除供应商自有以外其他项目的监理工作;在监理期限内,同时期最多不能超过3个(含)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5.供应商可根据工程进度调配相应专业人员并更换监理工程师,但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等级及工作经历不低于被更换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6.乙方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有过失行为的; (2)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3)违反职业道德的: (4)有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7.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和规程以及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 8.供应商应在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工作计划,并按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在开工前报送甲方。供应商应进驻工程施工现场,按甲方书面同意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周报、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提前提报,监理月报于每月定时汇报; 9.供应商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甲方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10.在供应商履约期内,供应商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11.供应商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于工程完成通过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按照甲方的通知及时参加并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或验收报告。 |
合同金额: 776,58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陆仟伍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2日至2026年01月0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5年01月02日
2025年01月10日
合同附件:
扫描-合同-2025年西安市碑林区城北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服务标.pdf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5年01月10日
标签: 碑林区城北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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