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堤一横路52号805.36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评估分组一中标结果
东堤一横路52号805.36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评估分组一中标结果
采购项目编码 | ******MB2D092*****1080186-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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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东堤一横路52号805.36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评估(分组一) | ||
项目业主名称 | 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 ||
中介服务事项 |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且:(1)今后自我局发电子版委托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书盖章签字送回给我局盖章签字;自我局发正式委托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报告。(2)报告要求:1份土地报告+ 1份技术报告+一览表跟基准地价对比表各一份(一览表需有2个估价师签字)+ 1份单独的备案表(需有备案号)、评估公司的资质。(3)根据《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自然资(利用)〔2024〕340号)第三条“自然资源部门或土地储备管理机构负责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相关工作。选取土地评估机构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第七条“除公开出让的宗地外,评估机构不能与权属人(含用地意向者,下同)单独联系。评估机构违反规定在宗地评估期间单独与权属人联系的,按相应的采购平台规定执行。” | ||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 一选多随机抽取 | ||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国汇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2003自编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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