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1破2号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2025粤01破2号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2024)丝丽汇楹破管字第【24】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位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1日作出(2024)粤01破申66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广州市丝丽汇楹外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汇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1月6日下午,汇楹公司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报告阶段性工作并汇报汇楹公司财产状况,提请债权人审议《广州市丝丽汇楹外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表》,并就《广州市丝丽汇楹外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缩短债权人会议通知时间及以默认方式进行表决/发表意见的方案》进行书面表决。截至会议召开当日,共有5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现管理人已收到该5位债权人的书面表决意见,详细情况如下:
1 《广州市丝丽汇楹外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表》
5位债权人经审议均无异议。
2 《广州市丝丽汇楹外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
5位债权人均同意该方案,其中,就两份《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的处置方案,债权人均选择“同意继续履行,要求划转方协助配合”。
3 《关于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缩短债权人会议通知时间及以默认方式进行表决/发表意见的方案》
5位债权人均同意该方案。
特此报告。
广州市丝丽汇楹外综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9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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