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采购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食堂服务采购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采购(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行政区域 宁德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16: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云,王云明,黄晓龙
总成交金额 ¥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丽娜/何当武/吴文清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蕉城南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57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3-*******
附件:
附件1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宁德融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2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宁德融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宁德融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附件4 成交公告附件

一、项目编号:[******]BW[CS]*******-2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采购(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宁德融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1幢801室 252,000.00元 98.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

服务类(宁德融禾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52,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晓龙
评审专家: 李晓云 、 王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1.5%计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杨桥支行,帐 号:811*****11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食堂服务:0.3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189*****57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

联系方式: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何当武/吴文清

电话:0593-*******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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