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经开区2025年度“生态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经开区2025年度“生态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经开区2025年度“生态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HNZX-2024-027
二、项目名称:怀宁经开区2025年度“生态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宁经开区2025年度“生态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陈静、谢学智、张永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43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联系方式:15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朝阳
电   话:159*****328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2025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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