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 |||||
项目编号 | 皖E3-18-2024-0591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主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 |||||
标段编号 | 皖E3-18-2024-*******-1 | |||||
招标人 |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
最高限价 | 493万元 | |||||
代理机构 |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 江玲055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09:00:00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主管部门审批时间不含在上述服务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 详见附件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先行勘测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测绘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测绘资质,且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投标 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国泰路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3栋 | |||||
投标价(元)/ 费率(百分之) | *******.00 | |||||
项目负责人 |
余雪松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资格证书名称: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资格证书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范令荣,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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