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河口湿地本土植被群落生态安全管护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闽江河口湿地本土植被群落生态安全管护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32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福建福美林业有限公司
地址:_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823中路(木材公司内)
联系方式:188*****06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闽江河口湿地本土植被群落生态安全管护采购项目 | 2(年) | ¥918,000.0000 | ¥1,836,000.00 | 技术规格:拟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公司对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互花米草、外来入侵物种进行修复,将继续对互花米草治理地块进行管护,并增加陆域外来入侵植被地块的治理。内容包含:(1) 对闽江河口保护区的互花米草综合治理地块(包含互花米草地块,新增加的管护范围的地块,湿地本土植被地块,以及秋茄地块)进行为期限 2 年的管护,管护面积总计 365.54hm2。同时,将对保护区内秋茄种植地块 1-4 与地块 2-4 进行零星补植;(2) 对闽江河口保护区内的陆域外来入侵植被地块 3 进行为期 2年的治理,治理面积为 101.25hm2。(3) 对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内存在的陆域外来入侵植被区地块 4、地块 5、地块 6、地块 7 进行为期 2 年的治理,治理面积为 159.56hm2。 服务:(1) 对闽江河口保护区的互花米草综合治理地块进行管护,管护 面积总计 365.54hm2,管护期 2 年,并对保护区内秋茄种植进行零星补植;(2) 对闽江河口保护区内存在的陆域外来入侵植被地块进行治理, 治理面积为 101.25hm2,治理期 2 年。(3) 对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内存在的陆域外来入侵植被地块进行治理,治理面积为 159.56hm2,治理期 2 年。 验收要求:互花米草治理地块管护效果验收宜在管护过程中检查互花米草地上活体植株存在数及萌发状况,评估治理效果。①互花米草治理地块管护过程需复核统计管护成果,采用保护区内监控平台,对前后监控影像进行复核,结合实地验收,确定地块管护效果。②项目管护区内,地上活体植株存活数为 0。③萌发状况采用人工目测法调查,结合管护区互花米草清除前的分布特征,开展具有统计学意义的重复采样,调查采样最少重复数宜为 10个样点/100hm2,活体植株萌发状况调查每个样点面积宜不小于 1m2,各样点内萌发数为 0。本土植被群落地块治理效果验收宜在治理后检查外来入侵植被地上活体植株存在情况,地上活株存在应小于 5%,除治效果应达到 95%以上。秋茄补植应保证植株存活。 |
合同金额: 1,83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14日至2027年01月13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5年01月14日
2025年01月14日
无
合同附件:
******/gpms-procurement/2025/1/14/8a1d0968941250f0019462c5ff717fe9.pdf?accessCode=a511367fd37a277d26ddc80b7de7cd7b">合同文件.pdf
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5年0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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