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

乐都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






峨眉山市乐都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峨眉山市乐都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业主峨眉山市仙山排水有限公司项目业主联系电话0833-*******
招标人峨眉山市仙山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0833-*******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072
开标地点峨眉山市名山东路8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时间******** - 10:00:00
公示期2025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01月21日投标最高限价(元)********.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00********.0097.17
第二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00********.0089.88
第三名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0********.0082.5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聂海波注册建造师151*****024*****环境工程高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申秀乾(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CS*********给水排水正高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赵祺清注册建造师151*****017*****市政公用工程高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胡守波(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给水排水高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田奇注册建造师151*****023*****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宋玉文(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给水排水高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善县 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金溪片区道路改造工程)EPC***************3永善息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金溪片区道路改造工程)EPC改造内容为:道路、给排水、家化、电力、通讯、燃气等。建设规模为:共三条道路,改造面积43850平方米,其中:大瀑沟桥至溪洛渡大道道路,长420米,红线宽度为30米;检察院至民欣路道路,长33米,红线宽度为20米;二中至花椒湾道路,长819米,红线宽度为30米。7794700.00张满培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金霍洛旗东红海子至西山排水管道工程2024030520240405设计14.0公里的排水管线与1座排水提升泵站。1980000.00胡守波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石家庄市裕华区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裕华区居民小区市政供水一管到户改造工程2023070620231113裕华区 33 个居民小区一管到户改造设计(建通办事处1 个,裕东办事处 23 个,建华南办事处 9 个)。4953000.00刘行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中鸿锦业(成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4977918.00元64977918.00元80.92
乐山正龙建设有限公司63930039.00元63930039.00元82.24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1、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咨建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报价:706000 元;施工报价:63591105 元。2、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报价:707700.00 元 ;施工报价:63657587.00 元。3、第三中标候选人:伟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科科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报价:708500.00 元;施工报价:64056482.00元。4、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情况(乐山正龙建设有限公司(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图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报价:708500元;施工报价:63221539 元; 中鸿锦业(成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正道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报价:708300元;施工报价:64269618 元)。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峨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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