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华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工程造价的鉴定公告

关于新疆华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工程造价的鉴定公告

我院审理的(2024)新3226民初290号案件,原告新疆华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一案,因被告新疆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申请:一、对于田城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1- 6号楼、服务配套用房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现状质量问题的返修(或保修)施工(设计等)方案和施工所需的费用数额,做出鉴定意见(应含相应工程现状内容的拆除、清理及恢复等的费用)。二、对于田城市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1- 6号楼、服务配套用房等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现状质量问题的返修(或保修)施工方案和施工所需的费用数额,做出鉴定意见(应含相应工程现状内容的拆除、清理及恢复等的费用)。对以上两项内容进行鉴定。为此,被告新疆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以上内容进行鉴定意见。经承办法官确认,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被告新疆智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鉴定表示同意。请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在2025年1月16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报名。

,新疆,于田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工程施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