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省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江阴市高新区新胜路1号 | 786,004.76元 | 中药配方颗粒(百分比):95% | 91.31 |
合同包1(中药配方颗粒):
货物类(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其他颗粒剂 | 中药配方颗粒 | 天江 | g | 1(批) | 786,004.76 |
向静、王涛、林红、谢益康、王丽红(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按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4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86,004.76元;
2、计划备案编号:510*****210*********【2024】*****;
3、品目名称:A********其他颗粒剂;
4、付款条件说明:以各类产品实际响应单价×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注:实际响应单价=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百分比)】,并按月支付,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核对上月采购产品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供应商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对应的采购产品费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产品费用。
5、监管部门: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生态大道踏水段183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栋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
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
普通附件: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药饮片(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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