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方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十三次工程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预中标公示
江苏安方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十三次工程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预中标公示
江苏安方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十三次工程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预中标公示
(采购编号:CY1024SSA23)
各相关投标人:
江苏安方2024年省管产业第二十三次工程服务授权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1月17日24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金额(万元)或折扣比例 |
SSA23-1 | 包1 | 流标 | / |
SSA23-1 | 包2 | 江苏盱能集团有限公司 | 53.9168 |
SSA23-1 | 包3 | 金湖金尚电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64.1 |
SSA23-1 | 包4 | 洪泽洪能电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53.6256 |
SSA23-1 | 包5 | 淮安新业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72.2 |
SSA23-1 | 包6 | 流标 | / |
SSA23-1 | 包7 | 泰州市盾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26.****** |
SSA23-1 | 包8 | 泰州修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0.****** |
SSA23-1 | 包9 | 兴化市华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39.****** |
SSA23-1 | 包10 | 泰州修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1.1605 |
SSA23-1 | 包11 | 流标 | / |
SSA23-1 | 包12 | 江苏苏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 |
SSA23-1 | 包13 | 南京飞狐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41.****** |
SSA23-1 | 包14 | 江苏苏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7.2959 |
SSA23-2 | 包15 | 南京宁浦物流有限公司 | 82.88% |
SSA23-2 | 包16 | 苏州吉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2% |
SSA23-2 | 包17 |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 79% |
SSA23-2 | 包18 | 南京兴宋物流有限公司 | 81.5% |
SSA23-2 | 包19 | 江苏莘纳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5.4% |
SSA23-2 | 包20 | 南京中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87.11% |
SSA23-2 | 包21 | 南京嘉佑宸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82.10% |
SSA23-2 | 包22 | 无锡市锡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81.88% |
SSA23-2 | 包23 | 南京誉信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82.65% |
SSA23-2 | 包24 | 扬州好运物流有限公司 | 95.00% |
SSA23-2 | 包25 | 南京宁浦物流有限公司 | 82.88% |
SSA23-2 | 包26 | 苏州吉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8.00% |
SSA23-2 | 包27 |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 88.80% |
SSA23-2 | 包28 | 流标 | /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2025年1月17日24时前,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9*****893
邮箱:**********@QQ.COM
2025年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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