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4日 16:4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郭红莲,张燕 | ||
总成交金额 | ¥19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绍来、徐明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NDZX-2025-001)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一、项目编号:NDZX-2025-00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郭红莲,张燕 采购人代表:于宝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59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联系方式:022*****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前进胡同前进工业公司院内东侧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绍来、徐明涛 电 话:02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 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 |
标签: 食堂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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