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顺财采投处〔2025〕3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南顺财采投处〔2025〕3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成都三力丰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28号
邮 编:******
委托代理人:梁艳
被投诉人1:南充市五星育新小学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4号
联 系 人:涂老师
被投诉人2: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 系 人:秦老师
利益相关供应商:四川金海星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华府大道1号2栋2单元18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南充市五星育新小学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10月31日,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10月31日,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
投诉事项1:对质疑事项未回复。
投诉事项2: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描述不清楚、不完整、有歧义。
投诉事项3:将企业自愿送检项目的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技术参数材料,排斥供应商,未给供应商准备检测报告的时间。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本机关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4不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的60日内依法向顺庆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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