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卫监”项目合同公示
“智慧卫监”项目合同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监”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拟对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监”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智慧卫监”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北京梦天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将职业危害因素在线监测中的“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原型号变更为 海康威视DS-2DE2Q140MY-T/GL2(含通信4G卡,2年流量费),变更数量为135套,该项费用不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①有较多的生产车间不具备网络环境,需要从办公区拉网线到车间内,网线线路铺设比较麻烦,容易影响企业的生产环境。②用人单位网络需要企业网管开通和日常维护,沟通协调比较费时间。③(根据以往项目经验数据统计结论)用人单位有些会故意把摄像头的网络给断掉,导致设备的在线率不高。综合现场勘察结论建议将“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原型号变更为 海康威视DS-2DE2Q140MY-T/GL2(含通信4G卡,2年流量费)。因“视频在线监控设备”设备型号升级变更可能导致增加的成本,由我司自行承担。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六区龙江二巷37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标签: 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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