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冲撞升降柱二次招标中标结果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冲撞升降柱二次招标中标结果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防冲撞升降柱项目(二次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防冲撞升降柱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防冲撞升降柱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AHQS-2024-12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
招标内容:应对突发事件,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采购16根升降柱,安装于法院南门。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1 | 合肥红门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00元 |
2 | 阜阳市和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00元 |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6日。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投标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安徽省合肥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系人:陈工 王工
发布日期:2025年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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