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一标段15MWp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度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一标段15MWp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宣酒大道66号宇航智能制造产业园销售中心二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一标段15MWp) |
项目编号 | XCS-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13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祺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兴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77号双赢大厦403室、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68号华晨双帆大厦2601 | |
投标报价(费率): 80.34% | |
工期:4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98 | |
项目负责人:姜晶晶(施工)、刘建新(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 234*****1655、DF*********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 | |
企业业绩:屏山经开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第一批)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东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同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青龙西路凤凰城1-B幢6001号、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7号510 | |
投标报价(费率):79.9% | |
工期:4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76 | |
项目负责人:杨金云(施工)、顾强(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450、DF*********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五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 | |
企业业绩:省投智慧河南服装出口基地 5.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EPC 承包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新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2766号香馨产业园2栋901室、南宁市高科路28号3号车间 | |
投标报价(费率):80.17% | |
工期:4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74 | |
项目负责人:张军(施工)、胡天祥(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23*****、DF*********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 | |
企业业绩:合肥众鑫工贸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孙工(招标人)、岑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130*****367(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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