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LZC-2024-11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会议室设备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易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8号创业楼B228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LED全彩显示屏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D41Q12CA-1SH

数量:1套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

刘强、王圣萍、杨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联系电话:188*****60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88*****310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1号  

联系电话:18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  

联系方式:188*****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恒欢

电话:188*****6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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