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税务宣传制作非视频类项目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高新区税务宣传制作非视频类项目项目重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宣传制作(非视频类)项目

二、项目编号:GSZB-NN-2024-93(重)

三、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宣传制作(非视频类)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5年1月13日

评审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

评审专家名单:李运亮、唐息鲜、李彬(业主代表)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广越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82号恒大·苹果园金色阳光21号楼2单元一层105号

成交金额(单价报价合计金额):人民币伍仟伍佰陆拾陆元整(¥5566.00),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依据,即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完成工作量*分项成交单价(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但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类别:服务类

服务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宣传制作(非视频类)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5250.00元(人民币)。

3.代理费用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第五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宁双拥路支行

银行账号:130*****000******

八、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市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www.ggecc.com)。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6.27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

联系方式:李彬,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商业综合楼A区五楼(水利厅大院内)

联系方式:曾祥燕、罗灿明 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祥燕、罗灿明

电话:0771-*******

十一、附件

1.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5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技术 宣传制作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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