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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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中科三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浦路36号移动通信大楼 | 21,412,999.96元 | 97.65 |
采购包1(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建中科三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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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江、湖治理服务 | 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时间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标准 | 21,412,999.96 |
采购人代表: | 林伟鸿 、 郑津津 |
评审专家: | 郑巧銮 、 林训伟 、 黄慧珍 、 肖毓胜 、 林加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0.8%收取,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0.45%收取,中标金额在1000-5000万元人民币的,按中标金额的0.25%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b.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银行账号:000*****99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流域水质及环境提升整治项目:9.80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沙建镇镇直1号
联系方式:0596-*******
名称: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霞路89号(榕御小区)13幢401室
联系方式:0596-*******
项目联系人:小梁
电话:0596-*******
福建柏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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