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定期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公路技术状
况评定定期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01 月 2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公路技术
状况评定定期检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中交路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1.2181 万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42.937
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9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交建筑集团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1.4439 万
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19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交路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河流 4192046;
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孟令辰
4200941;
中标候选人(中交建筑集团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明锋
340501109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交路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土木工程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交建筑集团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
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
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
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
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
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的投诉监督机
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
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三、其他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专家委员
会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完成商务及技术标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路建
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12,181 元。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无, 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 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先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
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
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
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
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
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
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姓名:赵先生、孟先生;联系电
话:15011407575、13011827609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京冀建设开发(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小河南村汇丰物流园 2 号楼
联 系 人:刘先生、张先生
电 话:189314260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 号世纪兴源大厦 8 层
联 系 人: 孟先生、赵先生
电 话: 13011827609
电子邮件: 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