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被服洗涤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医用被服洗涤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029-********
供应商(乙方):陕西博旭医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高新路万达天樾一期北区4号楼2单元1402
联系方式:188*****859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医用被服洗涤 | 1(项) | ¥600,000.00 | ¥600,000.00 | 二、服务要求1、(一)洗涤设备及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配置合理,达到环保、消毒、医用卫生等要求,满足标书要求。(二)洗涤程序及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三)乙方应当在洗涤前对衣物进行检查,如发现衣物粉化,及时告知甲方。洗涤后的衣物应当干净,整洁,无破损。如果造成污染、破损应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供服务提供以下售后服务:(一)质保期内:1、发生质量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当日派出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送回乙方,乙方承担往返费用;2、排除质量问题的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洗涤,洗涤费用由乙方承担。3、 验收(一)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并签字确认。(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洗涤物品丢失、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赔偿。(三)因纺织品达到使用寿命导致的自然破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定期对不能继续使用的纺织品进行报损。(四)验收依据:参照合同文本、合同附件、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承诺函等。符合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4、交货条件: 乙方需每日对甲方被服、工作服等污物进行收运及配送。交货地点:西安市第五医院。。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照合同提供相应洗涤服务,当采购金额达到陆拾万元整后,合同自动终止。(二)款项结算1、款项按季度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下一季度依据上季度实际发生额按照院方财务支付流程进行支付。2、甲方仅认可乙方指定账户并向该账户付款,甲方有权拒绝向指定账户之外的任何账户付款,并且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迟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要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开票内容,乙方开具发票出现税务争议时,乙方需承担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赔偿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责任。4、结算方式:乙方按季度据实开具发票并持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正式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票款。 |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第五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5年01月15日
2025年01月16日
合同附件:
西安市第五医院
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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