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维稳特保服务经费的合同公告
购买维稳特保服务经费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697*****220251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地址:长宁路599号17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锦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璧金(男)
地址:/
联系方式:138*****7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购买维稳特保服务经费的合同(11N697*****220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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