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服务管理成交公告

污水处理站服务管理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格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服务管理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采购单位 普格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普格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5: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琼、汤剑峰、洪晓虎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34-*******
采购单位 普格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普格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保女士、189*****31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昌市攀西商贸城C塔楼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0834-*******

一、项目编号:XHR-XC-2024-63(招标文件编号:XHR-XC-2024-63)

二、项目名称:普格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服务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18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升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普格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服务管理 本项目为普格县人民医院污水站运维服务项目,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水量为400吨/天,医院污水经处理后要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1、验收标准: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验收。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度合同根据上一年度考核情况,考核达标后(考核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经双方同意后签订。 1、验收标准: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琼、汤剑峰、洪晓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发改法规〔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格县人民医院     

地址:普格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保女士、189*****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攀西商贸城C塔楼七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8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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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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