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驮卢至大新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驮卢至大新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驮卢至大新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和有关规定,现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标段 | 序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万元) | 备注 |
№A | 1 | 广东立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542.0349 | 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的主要人员情况
标段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项目经理部 (满足资审条件的关键资历数据) | 项目总工 (满足资审条件的关键资历数据) |
№A | 中标候选人: 广东立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姓名:王海 拟任职务:项目经理 职称(专业/等级): 公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证(注册号): 安全生产合格证(证号): 交安B(12)G6456 个人业绩:潜石至石首高速公路潜江至江陵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QSJA-2标段的施工,工期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12月20日交工验收。 | 姓名:何平锋 拟任职务:项目总工 职称(专业/等级): 公路与路桥/高级工程师 安全生产合格证(证号): 交安B(12)G7530 个人业绩:潜石至石首高速公路潜江至江陵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QSJA-2标段的施工担任项目总工,工期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12月20日交工验收。 |
姓名:朱旭华 拟任职务:项目经理(备选) 职称(专业/等级): 路桥/高级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证(注册号): 安全生产合格证(证号): 交安B(12)G6468 个人业绩: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招标HBHL-4标段施工,工程在2012年7月开工,2013年10月交工验收。 | 姓名:熊昌春 拟任职务:项目总工(备选) 职称(专业/等级): 路桥/高级工程师 安全生产合格证(证号): 交安B(12)G6452 个人业绩:湖南道县至广西贺州高速公路(湖南段)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通信管线第28标段工程,工程在2011年7月开工,2012年1月交工验收。 |
三、中标候选人的项目业绩情况
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业绩 (满足资审条件的关键业绩数据) |
№A | 中标候选人: 广东立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业绩1:潜石至石首高速公路潜江至江陵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QSJA-2标段;工作内容:第2标段由K27+558.5至K47+232.7,长约19.67km,公路等级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有立交2处,特大桥1座,计长1792m;大中桥20座,计长3327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工期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12月20日交工验收。 项目业绩2: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建工程合同段(呼包右幅护栏4标HBHL-4);工作内容:第HBHL-4标段由K615+536至K72+600,长约57.052km,公路等级为高速,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有分离式立交10处、互通式立交4处;服务区1处;大中桥3座,计长1781.8m,小桥63座,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工程在2012年7月开工,2013年10月交工验收。 |
四、被否决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 | 否决依据 | 否决的原因 |
赣州博达公路有限公司 | 依据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安全生产费用未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上限控制价的1.5%填报。 |
湖南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 | 依据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安全生产费用未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上限控制价的1.5%填报。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 依据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安全生产费用未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上限控制价的1.5%填报。 |
广西叙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依据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安全生产费用未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上限控制价的1.5%填报。 |
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2004〕第11号)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虚假投诉举报的,招标人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1〕113号)的规定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恶意投诉的将由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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