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投诉处字〔2025〕4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投诉处字〔2025〕4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2024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润兴消毒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北路二段7号)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10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4楼6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爱消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产业聚集区新曹路668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润兴消毒药业有限公司不服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就三台县人民医院2024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2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要求投诉人补正,投诉人于2024年12月18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河南爱消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爱消除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产品备案版产品标签说明书未标识出二氯异氰尿酸钠成分,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是提供备案版带水印的产品说明书证明,代理机构给出的回复函中却是备案版带水印的产品配方表,并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投诉事项二:单过 (或过一) 硫酸氢钾复合盐含量不低于22%,在37°C条件保存90天后与保存之前的下降率≤5%,回复函中提供的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含量下降率为3.38%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因为提供的报告未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且报告批次号与备案报告批次号不一致。
投诉事项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备案版标签产品名称(爱消除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粉)字体大小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3.2中第三项目第七条的技术参数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成立,投诉事项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一、二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认定成交结果无效且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三不成立,驳回投诉。
三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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