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管建设一期项目子包2-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智慧城管建设一期项目子包2-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智慧城管建设(一期)项目子包2-基础设施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GD-CH-CG-24-3028

采购代理编号:HX-GDCH-GZ-*******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评审情况:本项目于202516日发布比选公告,20250115日进行了唱价, 20250115日完成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广州市申迪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不含税):*******.56元;

交付时间:完成《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后50日内,完成2024年度阶段建设计划规定的建设内容;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选候选人:广州铠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应答报价(不含税):*******.22元;

交付时间:完成《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后60日内,完成2024年度阶段建设计划规定的建设内容;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banjh5@chinaunicom.cn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郭欣荣、张承祖、胡春林、贾义斌、陈朝阳

电话:132*****433

电子邮箱:132*****433@163.com">132*****433@163.com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0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6日

,广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智慧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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