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新增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新增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绥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永乐大道114号
联系方式:139*****696
供应商(乙方):榆林铭硕恒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长乐路正定巷二标段小区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139*****11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 (新增)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1(项) | ¥285,000.00 | ¥285,000.00 | 1.开展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新增)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及估算书、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损毁预测图、土地复垦规划图及相关附件等;并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取得最终批复文件。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踏勘。4.按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一部分:通则)》(TD/T1031.1-201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5.土地复垦方案符合实际,内容齐全,文图真实,工作质量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的相关规定。6.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完成项目的批复、验收、备案等文件,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审查意见对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顺利取得通过专家评审合格的成果报告。7.提交最终符合采购要求的成果报告(纸质版)5份。 |
合同金额: 2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2月08日
履约地点:绥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025年01月08日
2025年01月16日
合同附件:
绥德县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2025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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